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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案破2000件 創10年新高

自由 更新日期:2009/12/31 04:11

家暴防治中心統計

〔記者黃淑莉/斗六報導〕雲林縣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統計,今年全縣家暴通報案件2192件,這也是家暴防治法施行10年來首次突破2000件,縣府強調,通報件數增加一方面是民眾對「法不入家門」觀念改變,另一原因可能與經濟不景氣有關。

家暴防治法民國88年實施,受到國人傳統「家醜不外揚」、「法不入家門」、「清官難斷家務事」等觀念影響,許多家暴被害人選擇躲在暗處哭泣,甚至有員警接到報案,到現場發現是夫妻吵架,仍認為是人家家務事,加上親友也認為夫妻吵架床頭吵床尾和,不想多管閒事,所以初期幾年家暴通報都只有400多件,平均1天才一件。

直到最近幾年通報件數逐漸增加,據內政部統計,家暴通報件數每一年較前一年成長10%,雲林縣93年625件、94年1027件、95年1142件、96年1421件、97年1782件,今年突破2000件,比去年多了400多件。

酗酒衝突佔第一名

社會處表示,家暴通報案件增加並不是社會治安亮紅燈,而是民眾對法不入家門、夫妻吵架是家務事的觀念開始改變,加上公部門對家暴被害人提供的協助多元,增加被害人向外界求援的勇氣,還有社會大眾發現身邊有家暴案件會主動通報。

除民眾觀念改變,去年金融海嘯、全球經濟不景氣導致失業率高,也是家暴案件激增原因之一,社會處指出,貧賤夫妻百事哀,調查發現,家暴發生原因酗酒衝突、金錢衝突、脾氣暴躁,分居前三名,三項都與失業有關。

社會處強調,1件家暴受害者不只1人,平均2至3人,且國、內外都有研究發現,家暴會循環,即家暴目睹兒童、家暴受害者,將來成為加害人比率很高,相信還有許多家暴被害人躲在暗處哭泣,呼籲民眾勇於通報。

31 十二月, 2009 Posted by | 家暴 | 發表留言

當年戀上未成年的她… 阮經天想向言言道歉

NOWnews 更新日期:2009/12/31 00:44 影劇中心/綜合報導

阮經天因台視、三立《命中注定我愛你》走紅,晉升為偶像劇一哥,在戲裡和女星打得火熱,現實生活中,他只專情於許瑋甯,交往兩年多依然甜蜜。提到小天的情史,當年他戀上未成年的言言,造成不小轟動;事隔四年,小天接受媒體專訪時坦言,是自己不夠專業,想對言言說抱歉。

許瑋甯與吳建豪日前傳緋聞,當時小天顯得老神在在,一句「是我的就是我的」展現自信。過去被問到感情觀時,他認為每個人都需要談戀愛,自己很容易投入,對女友超好。不過提到當年和言言的一段情,小天卻坦言,想對她說抱歉;2005年,阮經天演出三立偶像劇《綠光森林》,與當年少女團體Sweety的言言(劉品言)擦出火花,被狗仔逮著正著,消息曝光後,不僅雙方經紀公司氣炸,連言媽都震怒,這段青澀戀情僅維持7個月。

事隔4年,言言完成了法國進修課程,現在將課業重心轉往上海,21歲的她近來為新書宣傳頻亮相,搖身變成了美麗小女人,連曾合作的大陸演員胡歌都直說:「言言變得好性感喔!」經過時間的洗禮,阮經天也變得成熟許多,接受壹週刊訪問時,侃侃而談和言言的往日情,坦言是自己不夠拍戲專業,不負責任的分開,最想對言言、言媽和三立說抱歉。

言言變得性感成熟,有34D好身材的她有「小天心」封號:(無法開啟圖片可至: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9/12/30/340-2552606.htm)

31 十二月, 2009 Posted by | 緋聞 | 發表留言

立院初審通過父母施虐子女不必撫養

中廣 更新日期:2009/12/30 19:05

受虐子女未來可望不需要撫養施虐的父母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,增訂子女如果遭受家暴,法院可以依照個案減輕、甚至免除子女的撫養義務。對於有立委質疑可能有子女藉此逃避撫養父母的義務,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,還是可以依照個案狀況,由法院來衡量。

父母親家暴或虐待子女的事件時有所聞,社會上對於曾經遭受身心虐待的受害子女,是否還需要負擔撫養義務?有所討論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30日初審修正通過民法親屬編第1118條修正草案,增訂子女如果遭受家暴,或父母缺乏正當理由而沒盡到保護教養義務者,法院可依個案減輕、甚至免除子女的撫養義務。支持修法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,子女雖然要孝順父母,但並不是愚孝,父母如果沒有盡到保護教養的責任,反而還有侵害的狀況,還要子女撫養父母,也是有違人性。

不過也有立委擔憂,如果遭受身心虐待的認定標準難以界定,可能會有子女想藉此免除撫養義務,造成倫理道德的標準遭到破壞,王清峰雖然承認可能會有這種狀況,不過她認為還是可以依照個案狀況,由法院來衡量。司法委員會也同時配合初審通過修正刑法部分條文,免除受虐子女遺棄罪的刑事責任。

30 十二月, 2009 Posted by | 家暴 | 發表留言

搶公家宿舍「婚」頭 9萬徵婚1年半

NOWnews 更新日期:2009/12/30 14:57 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
大陸湖北省武漢市街頭最近出現一張耐人尋味的「懸賞廣告」。一名在公家單位服務的年輕人,因為單位要分配宿舍,但以結婚者優先,他心一急張貼「懸賞廣告」,要找個女性辦假結婚,婚期一年半,期滿可領到人民幣2萬元,約新台幣9萬6000元的獎金。

此篇「尋人廣告」就貼在漢口京漢大道和江漢路公車站牌上,許多路過的行人都看得一頭霧水,因為上頭寫著找人結婚,限城市女孩,婚後各自生活,一年半後離婚費用人民幣2萬元。

有路人認為這是惡作劇,但刊登尋人廣告的男子可是很認真在尋結婚的伴侶。他表示,因為最近單位要分配房子,但以結婚者為優先,所以就想到這個方法。為了買間房子還得假結婚,這年頭什麼怪事都有,下次找的可能是假爸媽、假兒女也說不定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陳湘宜)

30 十二月, 2009 Posted by | 尋人 | 發表留言

立院初審 免除受虐子女撫養義務

中廣 更新日期:2009/12/30 17:35

受虐子女未來可望不需要撫養施虐的父母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,增訂子女如果遭受家暴,法院可以依照個案減輕、甚至免除子女的撫養義務。對於有立委質疑可能有子女藉此逃避撫養父母的義務,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,還是可以依照個案狀況,由法院來衡量。(李人岳報導)

父母親家暴或虐待子女的事件時有所聞,社會上對於曾經遭受身心虐待的受害子女,是否還需要負擔撫養義務?有所討論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30日初審修正通過民法親屬編第1118條修正草案,增訂子女如果遭受家暴,或父母缺乏正當理由而沒盡到保護教養義務者,法院可依個案減輕、甚至免除子女的撫養義務。支持修法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,子女雖然要孝順父母,但並不是愚孝,父母如果沒有盡到保護教養的責任,反而還有侵害的狀況,還要子女撫養父母,也是有違人性。

不過也有立委擔憂,如果遭受身心虐待的認定標準難以界定,可能會有子女想藉此免除撫養義務,造成倫理道德的標準遭到破壞,王清峰雖然承認可能會有這種狀況,不過她認為還是可以依照個案狀況,由法院來衡量。司法委員會也同時配合初審通過修正刑法部分條文,免除受虐子女遺棄罪的刑事責任。

30 十二月, 2009 Posted by | 家暴 | 發表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