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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名蓋章賺紅包 職業離婚證人「ㄏㄤ」

TVBS 更新日期:2010/01/31 11:41 何家華 3891426282.jpg

內政部統計,過去5年平均每10分鐘就有一對夫妻離婚,有人看準這塊大餅,當起職業離婚證人,只要簽名蓋個章,就能賺進1、2千元紅包,原本在做進出口貿易的譚先生,10年前轉行當偵探,5年前開始接證人工作,薪水就足足漲了一倍,這種勸離不勸合的職業,意外熱門。

要結束不再甜蜜的2人世界,又怕親朋好友知道,2名見證人要到哪找?上網搜尋「離婚證人」,就會出現一大串相關網頁。離婚證人譚先生:「5年前的話,它的量1天打電話進來諮詢離婚證人,1天大概有5、6通,到目前為止5年後的現在,1天大概1、2通。」

他是徵信業者,也是離婚專家,47歲的譚先生證人資歷5年,原本從事進出口貿易,月薪5萬,但是轉職當離婚證人後,紅包費1個月最多就有10萬元收入,足足漲了一倍,難怪除了律師事務所、以外,還有個人也來分食這塊大餅。

譚先生:「在5年前的話,紅包錢大概在3600左右,2位(證人)3600,現在的紅包,2位3千元,甚至2位3千元以內。」

行情縮水,但也和服務地點有關係,在徵信公司辦理最便宜,去戶政事務所辦要車馬費,親自到府服務代價最高,不過要提醒民眾,還是找律師或者合法立業的徵信業者作證比較保險,以免貪小便宜,未來需要出庭時,才發現是人頭證人,沒有人可以作證,引發爭議,造成離婚無效。

31 一月, 2010 Posted by | Uncategorized | 發表留言

離婚證人正夯 蓋個章賺數千

民視 更新日期:2010/01/31 20:01

最近5年,台灣每年的離婚夫妻都超過5萬對,過去大家習慣找律師做見證,但現在包括徵信業,甚至出現私人刊廣告搶當離婚證人,不過這行業跟傳統價值勸合不勸離,背道而馳,因此有些離婚證人就坦言,剛開始的確有些心理障礙。

網路上一打離婚證人,到處都是離婚證人的廣告,原因就在台灣的離婚率越來越高,最近5年每年都超過5萬對怨偶離婚,只不過到律師樓辦離婚,費用至少萬元,因此有人就找,請兩位證人只要4千元就可以辦好離婚

想要更便宜辦離婚?網路上還有離婚證人的服務,最低價格每個證人只要1千元,辦好離婚只要兩千元。不過徵信業者也提醒民眾,如果離婚證書簽了之後有爭議告上法院,法官會傳證人到庭說明,如果隨便找人簽離婚證書,最後又找不到證人,可是有離婚證書被判無效的前例。這個風險民眾可要先評估清楚。(民視新聞徐承群、陳勁曄台北報導)

31 一月, 2010 Posted by | Uncategorized | 發表留言

「女人懂女人」 女偵探攻佔徵信業

TVBS 更新日期:2010/01/31 18:26 何家華

近幾年很多的徵信業者,紛紛聘請女偵探,希望以女性細心的特質,還有和委託人同性同理心的優勢,攻佔市場,沒想到推出後頗受好評,儘管工作繁重,每個月的薪水至少5萬元起跳,有人當初就是因為身邊好友,碰上丈夫外遇,幫忙跟監,從此踏進這行,成了女偵探,一做就是10年。

女子徵信公司多到什麼程度?就像這樣,要在公車站牌或者公車車身刊登廣告,希望曝光率更高,要學她!化身名嘴上電視大談兩性關係,只因為競爭激烈,就比誰會招攬生意,這家已經成立10多年的徵信公司,堪稱是女子偵探的始祖,領導人就是她。

徵信公司業者陳錦蘭:「因為我身邊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,她有婚姻上的困難,當初我是家庭主婦,我就想,反正也閒閒沒事做,就配合她,尾隨她先生做行蹤上的跟監。」

頂著女偵探頭銜,陳錦蘭相信跟監辦案的工作,難不倒她,同樣也入行近10年的吳小姐,一語道出這2、3年來,女偵探異軍突起的影響。

徵信公司業者吳淑惠:「有大概3成左右,會指定女性來接她們的案子,客戶婦女會找女生的原因,女生比較了解女人,她們比較,女人比較了解女人,會站在她們的立場去想,會去關心她們(委託人)。」

不可否認,原本男性當道的徵信業,現在也成為女性角逐的競技場。

31 一月, 2010 Posted by | Uncategorized | 發表留言

勸離不勸合!離婚證人夯 最高月入近10萬

NOWnews 更新日期:2010/01/31 14:41 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 3725321248.jpg

台灣離婚率攀升,看準這塊商機,職業的離婚證人不僅標榜24小時服務,甚至陪到戶政事務所蓋章見證。除了證人費,有些當事人還會包紅包,離婚證人案子接得勤一點,月入可接近10萬元。

台灣平均10分鐘就有1.2對怨偶離婚,看準這塊市場,市面上出現許多離婚事務所,有的結合,有的和律師合作,甚至跑單幫,標榜24小時到府全省服務。

擔任離婚證人的巫錦勳表示:「一般離婚比較不想讓周遭朋友親戚知道,他們第一個想到可以幫忙,現在市面上報章媒體小廣告多,很多沒工作想賺點錢,就來當離婚證人。」

一般行情,撰寫費加證人費6000元起跳;律師因能協助處理較複雜的財產、贍養費問題,所以6000元到1萬元不等;至於跑單幫的削價競爭,一個證人只收1000元都有。

有的人天天跑攤,筆記本上記著滿滿的Case,勤快點加上紅包,也有人月入近10萬元。巫錦勳說:「怪怪的會有點啊,我們也沒有勸他離婚還是不離婚,只是當個證人,這紅包(證人費)是習俗。」

畢竟是「勸離不勸合」,這些離婚證人在見證的同時,還是很矛盾的希望當事人能夠想清楚,這錢也能賺得比較安心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黃貞茹、林育泉)

31 一月, 2010 Posted by | Uncategorized | 發表留言

安以軒揭演藝圈生存法則 自曝:黃曉明曾激我去跳樓!

NOWnews 更新日期:2010/01/31 11:15 影劇中心/綜合報導

主演偶像劇《下一站幸福》的人氣女星安以軒,最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,首度公開兩岸娛樂圈的「生存法則」,強調腦子與心思是最有力的無形武器;除此之外,安以軒還自曝,過去遇到莫名奇妙緋聞時,其中一個緋聞對象黃曉明還曾激她乾脆去跳樓算了,才讓安以軒徹底覺悟,決定冷靜面對外界紛擾。

有別於在《下一站幸福》中溫柔婉約的慕橙形象,現實生活中的安以軒其實是個亦剛亦柔,有時還會有些鑽牛角尖的新女性。過去經常飽受各類緋聞纏身的安以軒,自曝目前已修煉到越來越百毒不侵,她強調,自己能做到這樣全多虧了前緋聞對象黃曉明的調教。

早年安以軒與黃曉明因合作《大漢天子》第三部而傳出緋聞,兩人不僅是好友還是同門,一次出席朋友的派對後,緋聞更被傳得沸沸揚揚,讓安以軒氣得質問黃曉明,「是你說那個生日飯局沒有問題的啊,為什麼最後這樣?」;沒想到黃卻回說,「安小姐,你在幾樓!你現在開窗跳下去!」、「你什麼沒見過,會為了這事這麼氣憤,那你就沒有資格當藝人,應該開窗跳下去,死一死算了!」

事後,安以軒表示,「生氣的同時也讓我一下子冷靜下來,我這時才意識到曉明是在用激將法,讓我冷靜的認識到我所處的娛樂圈,很多事情是身不由己。」、「曉明告訴我,鑽牛角尖只會讓自己痛苦」她甚至笑說,「看來曉明也是身經百戰過來的。」

出道八年,安以軒評估自己的生存方法就是「直接」兩個字,她表示,「我是一個有話直說的人,我不會表面上好像跟你好,而是拿心出來。」、「和大陸這麼多劇組合作,大家都說我特別爽快;說吃肉我就吃肉,說喝酒我就喝酒,不會說『我不會喝啊,我過敏。』可是我胃不舒服就是不舒服,我不會騙。」偶而遭人誤會時,安以軒也會以「人在做、天在看」來安慰自己,另外她也強調,演藝生涯其實很長,沒人知道最後在哪裡,唯有笑到最後的才是勝利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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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 一月, 2010 Posted by | Uncategorized | 發表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