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達人專業徵信服務|服務電話:0800-000-630

徵信專家 王秋香 20年工作經驗 解決您各式感情問題

老翁遭陸妻送精神院 3女救父蒐證繼母與人同居

NOWnews 更新日期:2010/05/21 18:46 地方中心/花蓮報導

台東一名88歲羅姓老翁在十多年娶了一名宋姓大陸配偶,沒想到3年前,宋姓配偶竟然把他送到精神病院,還把存款提領一空,老翁的3個女兒氣不過,找查出宋姓配偶已經和其他男人同居,因此幫老爸訴請離婚獲准。

羅老先生的大女兒為了幫爸爸蒐證,身上還背著一歲大的兒子,也要拿著手機衝房間自己蒐證,帶著人員找到宋姓大陸配偶跟別人同居的地方,要求繼母趕快出來,因為看到自己的繼母竟然只穿著清涼衣物和別的男人同居,卻把自己的爸爸送進精神病院就好生氣,雙方在門口僵持了20分鐘,大陸配偶一度不肯出面。

原來她父親在10多年前娶了這名宋姓大陸籍配偶,但宋姓配偶卻在3年前把80多歲只是輕微失智的父親當成精神病患送進醫院,還把爸爸70多萬元的存款全部領光,跑去外面揮霍,她和妹妹3人氣不過,才會花20萬元找蒐證。

這起女兒要求老爸的離婚官司發生在台東,原來羅老先生前一段婚姻生了3個女兒,離婚後又娶了大陸配偶,3個女兒指控大陸配偶把老爸的存款領光,還把老爸送進精神病院,甚至跟別的男人同居,3女花錢救老爸,雖然大陸配偶否認,但由於被拍到和其他男人同居,加上證明老翁並沒有罹患精神疾病,卻把他送進精神病院,因此法院判決兩人離婚獲准。

大陸配偶大聲喊冤,強調送老公去醫院是醫生的鑑定,至於被指控通姦也已經獲得不起訴處份,她說現在老公被搶走,她只能靠自己勞力賺錢,一場兩岸婚姻,最終還是沒有圓滿結局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蕭可正、龍宗緯)

21 五月, 2010 Posted by | Uncategorized | 發表留言

還我洋娃娃! RITA要爭監護權

華視 更新日期:2010/05/21 16:46 還我洋娃娃! RITA要爭<strong><a href=監護權" />

昨天爆發了一起富商引進烏茲別克女子借腹生子的案件,其中一名被引進台灣假結婚的烏茲別克女子RITA,在發現自己被利用來生孩子、非常震驚,已經委託律師替她爭取小孩的監護權,堅持將小孩帶回老家,雖然RITA的經濟狀況並不理想,不過社工員認為,法官應該會考慮到生父的動機不單純,RITA有機會贏得勝訴。

見到自己的小女兒,RITA真的好高興,雖然只有幾秒鐘的相處,但對RITA來說已經很滿足,因為借腹生子案件還在調查階段,RITA目前被社會局安置,不能每分每秒照顧小女兒,RITA現在主動出擊,要向法官爭取女兒的監護權,能不能如願,社工人員抱著很大希望,因為小女兒的真正爸爸、當醫師的郭宏斌自己有家庭,也有一對兒女,只為了想生混血寶寶才來借腹生子,心態可議,RITA要回小女兒不是不可能。

雖然一開始,RITA為了錢嫁來台灣,但有了女兒,RITA也有了當媽媽的責任,不過醫師爸爸卻只想滿足自己的虛榮心,為了小女兒成長人格,雖然人在異鄉,RITA說什麼也要捍衛自己的權益。

21 五月, 2010 Posted by | Uncategorized | 發表留言

捨不得女兒! 外籍女子爭監護權

華視 更新日期:2010/05/20 22:16 捨不得女兒! 外籍女子爭<strong><a href=監護權" />

整起事件裡,醫師郭宏斌藉由表弟假結婚娶來的RITA,也以人工受孕法生下一女,混血兒生下後,郭宏斌想將RITA逼回老家,但原本只是拿錢辦事生完小孩就走人的RITA,卻產生了當母親的責任感,而且非常想念女兒,堅持要把女兒帶回老家,郭宏斌當然不肯放手,將RITA趕出家門,如今,RITA被社工單位收容,照顧她的社工人員轉述,RITA已經打算打官司,爭取小孩的監護權

一秒鐘的畫面,這卻是RITA一年半以來,第一次綻放笑容,因為她終於可以陪伴自己兩歲三個月大的小女兒,即使她才剛剛崩潰大哭,因為她不知道,寶貝女兒的爸爸,竟然不是自己的丈夫。一頭金髮,身材高挑性感的RITA,原本只是為了錢,假結婚嫁來台灣,但懷胎十月的感情,無法作假,RITA想有個家,沒想到丈夫卻在她生了女兒之後,打她、罵她,想把她一腳踢回烏茲別克,RITA死也不肯回去,就算被踢出家門,淪落街頭端盤子,也堅持留在台灣。

(承辦員警施尹泰:Rita生下小孩以後,她就照顧她(女兒)六個月,她認為這個小孩是出自她母體,所以她想要把小孩要回來,但是郭姓跟連姓嫌犯希望用金錢來補償她,然後希望她放棄小孩的監護權。)

根據華視新聞掌握的消息,RITA不但不放棄,還要打官司,爭取女兒的監護權。(完整影音新聞請見:http://news.cts.com.tw/cts/society/201005/201005200477834.html)

21 五月, 2010 Posted by | Uncategorized | 發表留言

防陸配假結婚 成第三者將遣返

公視 更新日期:2010/05/20 22:16

為防中國配偶假結婚真賣淫,內政部日前發佈解釋令,有妨害家庭、妨害婚姻紀錄的中國配偶,不准來台依親或居留,已許可居留者,可撤銷或廢除。這引發陸配不滿、認為被歧視。不過,移民署表示,判刑確定之外,還要視個案情況才可能遣送,比起外配,對陸配的規範已寬鬆許多。

嫁來台灣已經十多年的中國配偶常素玲,和先生一起經營一家牛肉麵店,早已把自己看成台灣人,卻不明白一些針對陸配的規範,像是有妨害家庭、妨害婚姻的行為就不准在台居留、如果不幸成了感情第三者就要被遣送,並不合理。

陸配認為這樣的規定,硬是區分了台灣人、陸配和外配三個階級,而且道德問題、以法令規範,標準又該如何界定?

移民署強調,判刑認定有罪、還會經居留審查會討論,才可能遣送或撤銷居留許可,這中間還會考量陸配家中是否有幼兒或老人需要照顧,比起其他外籍配偶,政府對陸配的規範已寬鬆許多,如果外配犯了一樣的罪是無法歸化中華民國國籍,執行這樣的法令也為了杜絕妨害社會善良風俗的事情一再發生。

記者 王琪如 陳信隆 台北報導

21 五月, 2010 Posted by | Uncategorized | 發表留言